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纠纷 行政调解辅助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辅助工作购买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伟达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 28 日9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D221012ZSCG008J 项目名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辅助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75000.00 ,最高限价:(元):¥375000.00(人民币叁拾柒万伍仟元整)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标的名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辅助工作购买服务项目 1、标的数量:1批 2、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 3、合同服务期限:预计服务期自2022年 12 月至2023年 11 月止(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5、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产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或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可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个月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评审前一天,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报名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5.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2年 11月 16 日至2022年11月22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 方式:现场登记购买,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售价(元):4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 28 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2座15楼,广东伟达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 2022年11月28 日09点 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2座15楼,广东伟达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评标室(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不收取(根据中财[2022]09号,中山市财政局印发《中山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 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3.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政府采购政策。
八、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中山市博爱六路48号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方式:0760-88166026 采购人纪检监察电话:88169379 联系人:曹小姐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伟达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东苑南路103号大东裕国际中心Ⅱ座15楼 联系方式:0760-88363800-8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舒先生 电 话:0760-88363800-807
广东伟达工程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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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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